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一、教师的职业道德与修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对待本职工作,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
3、认真学习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努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4、教风严谨,为学勤勉,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文明礼貌。
二、开课资格
教师开课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资格。
2、所有来学院任教的新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任教。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不经过助教阶段直接上课,但必须试讲合格。
4、校外兼职教师来学院讲课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和要求。
三、课前准备
1、认真研究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准确把握所任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等。
2、深入了解任课班级的具体情况。
3、深入研究本课程的教材,包括教科书、指定参考书、学生阅读书目等。
4、在开学前一周,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翔实填写教学进度表,进度表须经教研室主任和院长审核。
5、在开课前应根据要求完成至少四分之一内容的教案。
四、课堂教学
1、教师在给每一个新的班级上第一节课时,应向学生公布自己的姓名、所属学院、职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教师在上课时要做到管理进课堂,要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要注意课堂教学秩序。
3、教师在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的汉字,语言清晰流畅。
4、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
5、主讲教师要按教学大纲的规定,准确把握该课程的深度、广度、重点和难点,严格按规定的内容进行教育教学。
6、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进度。
7、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积极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探索与改进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讲求教学艺术。
8、教师在上课前应按照学院的要求写好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
9、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时间的规定,上课时应关闭手机和响闹装置。
五、课外学习指导
1、课外学习指导主要包括集体和个别辅导、答疑和讨论等形式。
2、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设计好每次习题课和课堂讨论的内容、方法。
3、教师在课外指导时,要注意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学习,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
六、实践教学
1、教师应根据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学计划,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
2、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实验仪器,观察、测量、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3、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的目的、制定实习大纲、实习方案,内容应包括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形式、方法、地点、经费预算等。
4、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写出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