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为了配合学校做好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河南工程学院关于制定2015版本科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生综合教育学分是一项针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综合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学分,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不少于15个综合教育学分。
第二条 本科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的实施工作在学院综合教育学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最后一年未修满综合教育学分,按照学校学分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章 综合教育学分认定范围
第四条 综合教育学分认定分为思想教育、文体活动、学术与科技活动和创新创业教育四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必修学分,占5分,具体内容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毕业教育。第二、三、四部分为选修学分,占10分。具体内容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毕业教育、文艺比赛、体育竞赛及运动会比赛、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测试(限选)、学术报告、名著选读、学术论文阅读、与科研训练成果、科技及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社团活动、职业生涯、创业大赛、社会实践(如:科技帮扶、法律援助、专项社会调查、志愿者等、学生干部、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职业生涯规划等,详细分类见《河南工程学院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意见》。
第三章 综合教育学分计算与奖励办法
第五条 学生通过参加各类综合教育活动获得相应学分。综合教育学分分为参与学分和奖励学分。同一项活动参与学分和奖励学分不重复积分。
第六条 参加学校及校级以上奖励学分按照《河南工程学院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意见》规定执行,参加227皇冠体育组织的活动奖励学分比照学校标准折半计算。获得优秀奖按照下一级别活动一等奖计奖励学分。
第四章 综合教育学分认定组织领导
第七条 227皇冠体育综合教育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227皇冠体育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共同成立。负责全院综合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组织与审核与监督。各班成立班级综合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教育学分申报、初审工作。
227皇冠体育综合教育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伟坤 郝好山
副组长: 刘付军 张学凌
学院组员:王可君 赵慧 翟琳琳 钟会娟 各班主任 学生代表6人(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每年级代表一名)
227皇冠体育班级综合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班级认定小组: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人。
第五章 227皇冠体育综合教育学分认定标准与结项方式(见附表1)
第六章 学生综合教育学分评定认证程序
第八条 综合教育学分评定认证程序,测评工作分个人申报、班级评定、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学校每学期开学3至5周进行前一学期的综合教育课外学分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本科学生综合教育课外学分认定表,提交原件并附上有关复印件或佐证材料。
(二)班级测评小组进行材料与分数审核后,交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各辅导员、班主任对班级评定结果的公正与真实性负责。
(三)学院内审核:班级将综合教育学分测评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学院综合教育学分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3天。若学生对测评过程、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学院党总支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综合教育学分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四)学校确认:学校组织考核部门对学院上交材料进行最终确认。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其他受到国家、省级、学校特别表彰者,以及经学校综合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也可以获得相应学分。此文件解释权归227皇冠体育、学校教务处。
第十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227皇冠体育2015级及以后本科学生。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5年9月起试行。
附表1 理学院综合教育学分认定标准与结项方式
性质 |
类别 |
序号 |
内容 |
学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结项方式 |
必
修
5分 |
思
想
教
育 |
1 |
入学教育 |
0.5 |
|
学生处 |
|
2 |
军训 |
1 |
|
学生处 |
|
3 |
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 |
1 |
|
学生处 |
|
4 |
就业指导 |
1 |
|
招生就业处 |
|
5 |
形势与政策 |
1 |
|
招生就业处 |
|
6 |
毕业教育 |
0.5 |
|
招生就业处 |
|
|
选
修
10
分
|
文体
活动
(选修至少1学分,不含限选) |
7 |
文艺比赛 |
1 |
学校0.5分/次
学院0.3分/次 |
文宣部 |
个人申报与统计结合 |
8 |
体育竞赛及运动会比赛 |
1 |
学校0.5分/次
学院0.3分/次 |
体育部 |
个人申报与统计结合 |
9 |
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测试(限选) |
2 |
1分/次 |
班委 |
体育测试 |
|
学术与科技活动(选修至少2学分) |
10 |
学术报告 |
1 |
0.2分/次 |
学习部 |
个人申报与统计结合 |
11 |
名著选读 |
1 |
精读5本 0.2分/本 |
辅导员 |
3000字阅读报告/本 |
12 |
学术论文阅读
与科研训练成果 |
1 |
阅读学术论文1分/6篇
参与科研1分/项
正规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分/篇 |
专业老师 |
阅读:3000字论文综述
科研:专业老师认定 |
|
创新创业教育
(选修至少4学分) |
13 |
科技及学科竞赛 |
1 |
获得国家奖3分/次
获得省奖 1分/次
参与学校0.5分/次
参与学院0.3分/次 |
学习部 |
参赛记录或获奖证书个人申报与统计结合 |
14 |
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 |
2 |
2分/证 |
辅导员 |
专业资格证书 |
15 |
社团活动 |
1 |
0.2分/次 |
班级 |
社团活动证明 |
16 |
职业生涯、创业大赛 |
1 |
院、学院0.5分/次 |
外联部 |
参赛记录或获奖证书 |
17 |
社会实践(如:科技帮扶、法律援助、专项社会调查、志愿者等) |
2 |
假期社会实践 0.5×2
其他实践活动 0.2×5 |
团总支
团支部 |
活动记录或活动报告 |
18 |
职业生涯规划 |
0.5 |
院0.5分/次,学院0.3分/次 |
团总支 |
2000字规划书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