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在我院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教育厅和我校的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程序,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维护我院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以“预防和预警”为重心,逐步建立“组织完善、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为我院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有序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包括一般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在本办法中指规模较小、影响较小、在院部范围内可迅速有效解决的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重大刑事案件。
2.重大治安灾害案件、事故。包括:流氓滋事、群体闹事、打架斗殴、非正常死亡、失踪、出走等突发事件;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等。
4.学生自杀出走案件。
5.其它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有我院学生组织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解的预警机制,
2.群防群控、工作前移。院部各级领导要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建立基层信息收集和联系机制,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秩序失控和混乱。
3.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主要环节中实现应对反馈灵敏、机构运转高效、处置规范有序。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院各个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且要做到职责分明,加强协调配合。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引导广大学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会主席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在院党总支书记统一领导下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保持学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安全、稳定、有序;在预测我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通过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全院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我院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程序向学校报告。
2.具体实施部门(学管)。其主要职责:履行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为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和事件处置机构快速运转及指挥枢纽作用。具体工作有: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选择和决定;督导、检查全院各年级、各班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管理工作,及时通报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拟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
3.辅导员队伍。辅导员处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和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最前线,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主要职责:深入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多方化解心理压力和各种矛盾,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和帮助基层信息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反馈等工作,及时将正确有用的信息上报给学管部门;及时赶赴突发事件一线,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处理;及时向学管部门和院党政领导汇报有关学生突发事件预防与管理的工作。
4.信息收集联络员。主要由学生干部、学生信息收集员和各宿舍宿舍长组成。具体负责各种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传递、利用、反馈等工作;事件发生后身处第一线,协助学校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五)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
高校突发事件的管理是一种危机管理,危机管理的首要阶段和首要任务是预防和预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和预警”以及“预防为本、群防群控、工作前移”的工作方针和原则,建立以班级、宿舍为单位,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宿舍长为信息联络员的突发事件预报预警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和预警阶段所要做的主要工作是安全教育和信息收集。
1.安全教育。在院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课堂、班会、座谈会、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要注重分析讲解一些典型案例使学生汲取经验,获取教训,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各种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学生掌握交通、消防、自然灾害、卫生以及影响校园稳定的其它事件的预防策略及处理技巧。
2.信息收集。信息收集遵守“及时、准确、精简”的原则。信息收集员的信息收集内容、收集方式及处理规定如下:
信息收集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前信息收集和事件发生后信息收集。事件发生前,信息收集员及时主动收集学生学习、生活、纪律、安全以及对院里各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信息。事件发生后,信息收集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所在单位部门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信息收集方式:对于一般的信息,学生可以将其报告给学生信息收集员,由他们整理后交给辅导员,辅导员再做进一步整理报知学管部门和院党政领导部门。对于某些重要信息、保密性信息、紧急信息或学生怕失真的信息,学生可以不经过信息收集员以任何形式(面谈、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在任何时间告知辅导员。
信息处理:信息收集员收集到的信息,要及时地予以分类整理,去掉糟粕,留取重要信息,并及时报知辅导员。辅导员收集到信息后要及时整理,及时报知并听取学管部门以及院党政领导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建议,针对有关问题集中时间或者现时解决。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及处置
1.一般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的基本程序
上报。发现突发事件的人应及时向信息联络员、学生干部和辅导员报告,协助相关人员控制局面,可视情况及时报知学校保卫处或拨打相关急救电话。辅导员及时赶赴现场的同时,立即上报院学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再由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上报学院。
调查。学生会、信息联络员在收到信息的同时应立即摸清情况,并协助学院、辅导员等做好调查工作,将调查结果报院学管部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
处理。能及时处理的较小事件,辅导员和学生干部依照有关规定可当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较大事件的处理按照职责范围由院领导小组和学院进行处理。
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的基本程序
(1)重大刑事案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院领导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的同时,对刑事案件的临场处置要组织专人保护现场,急救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
(2)重大灾害案件、事故。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院领导等相关部门,发生火警,向消防部门进行报告。迅速组织力量扑救自救;抢救生命和物资。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上报校领导、院领导等相关部门,并立即拨打120,组织抢救自救,保护好现场,协助机关部门查明情况。
(4)学生自杀出走案件。立即上报校领导、院领导等相关部门,确认事件性质,组织人员查找失踪者,出走的路线和落脚点,找回失踪或出走的学生,对自杀的学生要了解死者生前的表现,协助查明事件真相和处理善后事宜。
(5)其它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保卫处和院领导等相关部门的同时,采取规劝、说服教育等缓和性措施和谨慎地使用强行隔离、带离、疏导等强制性措施相结合的处置方式。
(七)后期处置
突发性事件的完全平息和解决就标志着处置工作的基本结束,而进入后期阶段的处置工作。在查明事件原因的基础上,根据事件的规模和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配合学校相关部对事件进行处理,尽快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整理整个事件过程的材料向学校汇报。针对该事件在学生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防止事件的反弹和复发。